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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,这个是前几年娱乐的时候大家总结的,岚岚建议说放出来,于是就放出来了。有空大家一起玩吧。
当然,这里的规则不是那么死的。随意啦~反正都是娱乐嘛
对战平台:
QQ聊天室、QQ临时群、QQ私聊、本论坛聊天室等等
人员:
每场战斗参与者三人,一名裁判,两名选手。
地形:
由裁判决定。选手可向裁判建议,不能自行决定。决定地形后由裁判对选手和观众做基本描述。裁判决定选手出场时对地形的了解程度。
胜利:
胜利条件在决定地形的同时由三位参与者商议决定。常见条件有:杀死对方、不能再战、目的地、破坏与保护、争夺、特殊等。
替身:
选手分别用私聊向裁判说明自己所用的替身及替身能力。使用原创替身时,替身不可太过BT。如使用JOJO原作替身,须列出至少2个,由裁判代为选择所使用的替身。裁判有权禁赛不平衡替身。
进入战场:
裁判决定或选手自己决定进入战场的时的位置及状态。选手须向裁判说明自己人物的形象、衣着等。
战斗:
OK,这是关键部分。战斗开始后,选手各自用私聊向裁判说明自己的行动,力求精确。裁判在做出足够客观的判断后用私聊分别向选手说明他们各自遇到、观察到的情况。选手如有预备动作,须向裁判说明,如集中注意力、警惕、设陷阱、倾听等。凡是需要预备而事先未向裁判说明者,视为动作无效。具体细节由裁判决定。战斗中选手必须绝对服从裁判。
战报:
战斗进行中或结束后可将战斗过程发到论坛。可直接复制聊天记录(异常不推荐),也可文字修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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